2019年长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最新招生简章

时间:2019-01-03 发布者:易森画室 查看: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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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办学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

  学校设有74个本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经济学九个学科门类。教职工1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目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设有20个教学单位、14个研究所。

  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十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及其他各类专门人才,其中全国中小学“十杰”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竭诚奉献农村教育事业的好教师”李元昌,全国十佳优秀教师李金华,中央电视台著名导演孟欣,全国“三八”红旗手王春丽等,是我校优秀毕业生中的杰出代表。学校于2009年成立了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拓宽了学校与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经过几代长师人的不懈努力,长春师范大学的办学实力明显增强,校园面貌日新月异,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学校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目前全校师生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努力把长春师范大学建成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教学型、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基础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开始招生,欢迎广大学子报考长春师范大学!

  二、招生范围

序号
专业名称
吉林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黑龙江
江苏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南
四川
新疆
1
美术学类











 
 
2音乐学类







  




3舞蹈学






        
4书法学

 
    
  

  
5戏剧影视文学

 
 
  




  
6广播电视编导(校企合作)

 
 








 
7播音与主持艺术

 
 

  
 


 
8表演(校企合作)

             

  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除吉林省设立校考外(只允许吉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考生在吉林省考点参加考试),其他招生省份均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

  我校美术学、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校企合作)专业在吉林省使用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不设校考。

  三、招生专业

  2019年我校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舞蹈学、表演(校企合作)、美术学、书法学、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校企合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校企合作)、戏剧影视文学14个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

  四、招生计划

  (一)2019年我校在吉林省拟投放计划如下(吉林省最终招生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10人;

  广播电视编导(校企合作):11人;

  戏剧影视文学:8人;

  舞蹈学:6人;

  音乐学:20人;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50人;

  表演(校企合作):150人;

  书法学:3人;

  美术与设计类:240人。

  (二)其他省份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学费标准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动画(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广播电视编导(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六、报名条件及要求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舞蹈学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美术与设计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舞蹈学、书法学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外,其他专业文理兼收。

  七、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执行,若无规定,文科和不分文理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八、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吉林省校考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缴费

  1.报名:考生于2019年1月4日-11日登录长春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线报名系统:http://zs.ccsf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及缴费: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吉林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资格证》复印件、《长春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报名表》(三证缺一不可)于2019年1月12日-13日到长春师范大学教学综合楼二楼大厅进行确认及缴费。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科目
时间
地点
戏剧影视文学
2019年1月15日,9:00-11:00
长春师范大学
第二教学楼
音乐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2019年1月15日,9:00-10:00
长春师范大学
第二教学楼
广播电视编导(校企合作)
2019年1月15日,14: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第二教学楼
书法学
2019年1月15日,9:00开始
长春师范大学
美术楼

  2.面试

科目
时间
地点
表演(校企合作)
2019年1月15日,8:00-17:00
长春师范大学
第一教学楼
播音与主持艺术
2019年1月15日,8:00-16:00
1月16日,8: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理科实验楼
广播电视编导(校企合作)
2019年1月16日,8:00-16:00
1月17日,8: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理科实验楼
戏剧影视文学
2019年1月16日,8: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理科实验楼
音乐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2019年1月17日,8:00-16:00
1月18日,8: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音乐楼
舞蹈学
2019年1月18日,8: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音乐楼

  请考生按照校考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时间及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十、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一道视唱考题应试,满分40分。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共计100分。

  2.声乐(美声、民族或流行演唱唱法):考生须准备一首歌曲应试,清唱、无伴奏,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乐曲应试,满分100分。

  说明:声乐、器乐自选一项为主项,另一项为副项。

  计分方法:主项×2+副项+视唱练耳

  (二)舞蹈学专业(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100分。

  2.跳转翻技巧组合:限时30秒--1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3.剧目:舞种不限,限时90秒--120秒之内,舞蹈服装、音乐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4.即兴表演: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形式确定表演音乐,限时2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三)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满分400分)

  面试:体态体貌(120分)、舞台气质(100分)、指定稿件朗诵(100分)、才艺展示(80分)。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满分400分)

  1.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满分200分。

  2.稿件朗读:自备散文,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五)广播电视编导(校企合作)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00分;(2)作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

  1.面试:话题阐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故事编写,满分10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七)书法学专业(满分400分)

  考试科目:临帖,满分200分;创作,满分200分,试卷统一为四尺宣纸以内。

  十一、热点关注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或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4+0”培养方式,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入学二年后成绩符合俄方学校要求,可申请俄方学校留学,毕业成绩合格可获得中俄双方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借鉴俄罗斯音乐艺术教育的优势,在音乐学专业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引进俄罗斯钢琴、声乐、合唱、艺术指导、室内乐演奏等俄方专业课程,聘请俄方语言、专业教师来校授课。在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音乐表演的实践,学生毕业后可在中高等学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或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4+0”培养方式: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入学二年后成绩符合俄方学校要求,可申请俄方学校留学,毕业成绩合格可获得中俄双方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是在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借鉴俄罗斯设计艺术教育的优势,引进俄罗斯学院派色彩、色彩与色调、装饰图形、广告图形设计、字体创意等课程,聘请俄方语言、专业教师来校授课,利用中外合作办学的平台聘请国际知名的中外学者前来讲学、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从事设计的专门人才。

  十二、艺术类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完成音乐教育工作、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全方面、实用型的高素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指挥、歌曲作法、小型乐队配器、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构从事研究编辑管理等工作。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技能,具备较高的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室内乐、乐队风格史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构、出版及国际交流和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作。

  (三)舞蹈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舞蹈教学能力、表演能力、编创能力,能在教育领域从事相关教学工作,或在各级文艺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艺术传媒中心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的复合型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舞蹈基训、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身韵、舞蹈编导、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教学法、舞蹈生理学、舞蹈解剖学、中外舞蹈史、现代舞、舞蹈创编与写作、舞蹈欣赏、舞蹈排练(剧目)等,学生还可以选修乐理、视唱练耳、钢琴等基础课。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工作,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四)表演(校企合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并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高级服务管理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普通话语音基础、服务英语实务、形体与体能训练、服务心理学、现代社交礼仪、旅游地理学等。学生毕业后可从事旅客服务等高级专门职业。

  (五)美术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包括油画、中国画、艺术设计、水彩和雕塑五个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美术专业技能、广博人文社科知识和深厚艺术修养的美术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论、教育实习、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学、中国画、雕塑、油画、构图学、水彩技法理论、创作、装饰设计、广告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电脑美术设计等,油画为省级重点建设课程。毕业生可在大、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也可从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艺术编辑、艺术设计等领域的研究、管理、艺术策划与创意工作。

  (六)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以及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书法创作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书法欣赏及评价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各体书法技法、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古代书论选读、文字学、诗词鉴赏、碑帖学、篆刻、创作实践、国画基础、教育实习等。通过开设专业课程、通识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创新课程等多层次课程,使学生达到专业技能较强、综合素养较高和发展方向较广的要求,以适合将来在各级学校从事书法教学、教研工作及在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出版社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文化工作。

  (七)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平面广告设计人才,主要采用“设计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通过贴近于实际应用的教学案例,让学生了解平面设计流程及内容,掌握平面设计领域中各种设计项目的设计规律与表现技法,让学生熟练使用多种平面设计软件,使学生具备可以完成平面设计任务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构成、图案设计、表现图技法、摄影基础、艺术概论、现代广告设计概论、POP广告手绘技法、广告图形创意、平面广告形象设计、插画设计、世界优秀平面广告设计作品赏析、平面广告设计原理、海报招贴设计、机构形象(VI)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结构与装潢设计、平面设计软件应用、三维效果表现、印刷工艺等。毕业生可在设计公司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在电视台、报社、杂志社、大型网站等媒体单位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美术编辑,在企事业单位的策划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等。

  (八)环境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济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建筑设计史、构成设计、基础制图、人体工程学、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酒店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等。

  (九)绘画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具备绘画创作的基本能力。本专业设有中国画、油画和水彩画三个方向:中国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以继承和发展民族绘画的优秀传统,重视生活与艺术的关系,提倡创新,培养具有扎实专业技能、合理知识结构、全面综合素质的符合社会需求的美术专业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外美术史、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白描、书法、构图、创作、艺术实践等;油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培养德才兼备,专业基础理论及专业技能较强,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油画及影像媒体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构图、换面构成、抽象语言研究、传统油画材料技法、现代油画材料技法、油画、创作等;水彩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培养从事水彩画艺术创作、教学与研究的美术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速写、色彩、色彩美学研究、形式美学、水彩画技法及材料研究、水彩画创作。

  (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数字媒体设计的基本知识和创作基本技能,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美术设计专业技能、艺术设计审美水平和互联网市场营销能力的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影视特效创作、影视后期制作、网络视频制作、互联网产品开发、网络交互设计制作及相关工具应用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毕业生可在传媒及文化产业相关领域从事影视、网络媒体的策划、创作、制作、传播、运营或管理的创新型专门人才。

  (十一)动画(校企合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从事动漫画编导与制作的双师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动画素描、运动规律、分镜、设计稿等,从文学音乐表演到二维三维动画的专业课程,着重产教结合,为就业奠定坚实基础。毕业生可在电视台、动画游戏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等从事相关工作,也可在院校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十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新媒体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与节目主持、节目策划、撰稿及节目制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实行“五维立体式”教学是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特色。课程设置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及融媒体节目制作等。毕业生面向广播电视台、影视媒体、传媒公司、广告公司、新媒体及相关行业,从事新闻播音、专题播音、影视节目主持、节目策划、节目制作等工作。

  (十三)广播电视编导(校企合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以“教学情景化、实践专业化、人才多样化”为办学特色。课程设置包括中外文学史、电视摄像、试听语言、电视剪辑、影视导演、电视栏目与节目策划、电视文案写作、AE、3dmax、录音制作等。并且接受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的创意、策划、录制与后期制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的基本能力。毕业生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和相关行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编剧撰稿、编辑制作、艺术摄影、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十四)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舞台和影视创作基本理论以及剧本创作和编导技巧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外戏剧史、编剧概论、话剧剧本写作、电影剧本写作、电视剧创作实务、影视短剧创作、中外经典剧作导读(舞台剧)、中外经典剧作导读(影视剧)等。毕业生面向文化馆站、中小学、戏剧戏曲和影视相关学科领域从事创意策划、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31-8616822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0032

招生简章

成都易森文化艺术学校宣传片

成都易森画室|优秀学员的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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